第(3/3)页 说用手指有些过分,但他绝对能尝出好赖。 “当然,就像罗兰说得那样。” 普休·柯林斯扬了下脑袋,打开手掌,示意雅姆盯着:他把玻璃瓶里的部分酒液倒入空杯子里,留下一个瓶底的量,然后,将食指塞进瓶口。 粗大的手指左扭右扭,钻的骂骂咧咧。 但最终还是进去了。 “唔…” 他晃了晃,还假模假样编造了个理由:一种特别的法子,倘若用手指塞着,再用另一只手,轻轻弹一下瓶身。 配合瓶底酒液。 许多不良的酒,就该暴露了。 声音不同。 都是经验。 “这并非完全正确,女士。但要我说,目前还没失误过——虽然这和‘品酒’无关,但至少也是一种有意思的办法,对吗?” 雅姆愈发觉得自己那‘熟悉的感觉’并没有出错。 她想当众给罗兰两下,或拧钥匙一样拧他耳朵。 但他长大了,这不能当众做。 “…先生。” “我告诉你吧,实际上没什么难度。我通常不这样做是怕毁了喝酒的气氛,您知道,我对威士忌…” “柯林斯先生。”雅姆提高声调。 “我对威士忌就像对草药…女士?” “您的手指。” “哦,手指,是的,实际上用个棍子也行,”老柯林斯勾了勾穿过瓶口的胖指头,咧开嘴:“有点不体面。” “不,”雅姆揉了揉额角,无奈:“我是说,您,该怎么把手指,拿出来?” 倏然一静。 普休·柯林斯愣了几秒,接着,下意识拔了一下。 没出来。 憋住气,‘嗯——’的再拔一下。 还是没出来。 那声拔出手指的‘啵’,就像万物之父——你多希望祂能现在保佑你,祂就有多不可能现在保佑你。 此时,他身旁的萝丝两手按住脸蛋,用尽浑身的力气把自己的脸往后脑推。 眼睛和嘴巴都拉的老长。 再看罗兰。 他倒做了相反的动作。 两只手按住后,用尽全力把它往鼻尖儿搡。 就成了个满脸褶皱的鸡嘴。 两个人相同的地方是——如果你听不见那一声声的‘吭哧’,就肯定发现不了,他们在笑。 笑得像死去的母亲突然当众复活一样高兴。 普休·柯林斯:…… 甩了甩‘长’在食指上的玻璃累赘。 像个永远陪它的随身武器。 透过玻璃,那根食指已经渐渐超过自己的其他兄弟了。 我… 我他妈要揍死你。 罗兰·柯林斯。 (本章完) 第(3/3)页